两部门“督战”促政采支持绿色建材试点提速
发布时间:2021-04-19 08:22 [ 打 印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月28日联合召开视频推进会,进一步部署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启动“时间表”不得晚于2月底。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王小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出席会议,会议由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杜强主持。
王小龙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他表示,六个试点城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建立了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了大量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出台了配套支持措施,工作进展符合预期。
针对下一步试点工作的推进,王小龙提出,要尽快正式启动试点,试点城市最晚应当于2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要探索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总结归纳、修正、完善、细化《基本要求》;要借鉴国家医保部门集中带量采购的经验,大力推进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切实降低建材采购成本;要建立落实采购需求标准的政策执行机制,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项目概算、工程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整合纳入闭环管理,并建立逐级控制机制,对于未按照采购需求标准编制设计文件的工程,不得进行施工,对于未使用绿色建材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验收和付款,将试点项目打造成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政策、应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的样板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信息按季度报送机制,每个季度终了后十日内试点城市应当将试点进展情况报送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积极宣传试点工作成效,试点城市要及时总结试点阶段性成效和典型做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建材企业、第三方机构和非试点地区了解认可这项工作,主动参与进来、为试点在全国铺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快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动实现工程建设的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是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田国民在讲话时强调,各试点城市一定要坚定贯彻好新发展理念,提高工作站位,进一步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他还对试点工作提出了三项明确要求,一是要着力构建综合政策保障体系,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细则应及时跟上,注重好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规范好各方行为,引导、鼓励各方有序参与进来。二是要做好标准化建设,在明确和细化绿色建材的产品要求基础上,建立客观、量化和适应本地区实际的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不断提高匹配度和适应性。同时,也要推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标准化工作,使建造成本逐渐降低,建造效率和效益逐步提高。三是要做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协同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相互统一,同向发力。大胆探索,依据更高水平的绿色建材实现绿色建筑。比如可以探索将绿色建材应用纳入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由加分项变为控制项。同时,也要不断推进绿色建材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改投入,加快推进建材行业的绿色化和智能化进程,积极培育绿色建材龙头企业,加快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为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做好支撑。
会上,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孔庆龙、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一级调研员王晓华、杭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许杭、绍兴市财政局副局长孙国新、湖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林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波、佛山市政数局局长陈伟锋分别代表六个试点城市做了发言,交流总结了各地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了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各地反映的试点期限可否延长、《基本要求》是否过低等问题,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一一作了回应。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绿色建材检测报告仅对产品来样负责,绿色建材认证也刚刚起步,难以覆盖全部试点建材产品。为此,两部门将在现行检测和认证的基础上,引入符合性证明。符合性证明是第三方认证机构根据一定的检验认证规则,出具的建材产品符合《基本要求》的证明性文件,其效力与认证证书相同。试点城市要根据即将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第三方检测、认证结果采信操作指南》,鼓励采购人采信供应商提供的绿色建材符合性证明,确保采购的绿色建材产品符合要求。
据了解,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倪学军,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云梅出席会议。此外,还有来自财政部国库司和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各试点城市所在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试点城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以及北京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的近100人,通过视频连线形式参加会议。